陕西洋县法院:父子挥棒齐上阵,致伤四人获刑罚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6-01-20 11:5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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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县法院:赵永恒 王帅杰 )
邻里因房费发生撕扯,暴躁父子在家持棒当场打倒四人,赔偿对方28万并获刑。近日,洋县法院审理了该案,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李国庆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六个月。判处被告人李亮亮拘役六个月,宣告缓刑八个月。
被告人李国庆家与被害人何八一家因房产手续及转让费用问题发生矛盾。2015年2月12日上午,何八一之母为房产手续及转让费用问题与李国庆之妻发生纠纷。当晚20时许,被害人何八一夫妇找李国庆夫妇,质问同其母亲因办理房产手续发生纠纷一事,双方因此发生撕扯,被告人李亮亮闻讯从家里持木棒来到门外,用木棒击打何八一及其母亲,何八一即回家报警,并告知被害人张建军等亲属称自己被人打了。后何八一又到李国庆家门外,李亮亮用手中木棒又击打何八一头部,致其受伤,后双方被邻居劝离。被害人张建军接到电话后,骑摩托车带着其妻子赶到现场见到何八一母亲,经询问得知是和李国庆家发生纠纷,张建军及到场其他亲属便敲打李国庆家房门,李亮亮即持一根方木棒出门朝张建军头部击打两棒,张建军妻子见状便去护挡其丈夫,李国庆父子持木棒朝张建军夫妇击打,致其均受伤倒地, 何八一母亲见状欲上前护挡,被李国庆父子持木棒击打头部、胸部,致其受伤。后在案件审理中,二被告人与四被害人赔偿四被害人28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国庆、李亮亮不能正确处理邻里纠纷,持械故意伤害他人身体,造成三人轻伤、一人轻微伤的后果,其行为触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被害人对双方纠纷升级存在过错,被告人在审理中自愿认罪及赔偿受害人损失并获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作出以上判决。(文中人物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