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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勉县法院审结首例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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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5-12-17 11:11:37
信息简介:
12月17日上午,勉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了该院受理的首例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被告人杨大强被该院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杨大强于 2011 年 11 月 1 日与勉县金泉新一垭豁岭石场经营者郭某某签订了联营开采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