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狱两年又盗窃 男子年近花甲“三进宫”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5-12-14 16:04:10 阅读量:

          他曾经是一名公安干警,却知法犯法,屡教不改,成为一名惯犯,面临第三次入狱服刑。日前,周至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关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关某曾因犯非法搜查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七个月,刑满释放后又犯抢劫罪、强奸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5000元,于2013年2月出狱。2015年3月23日至4月26日短短一个月左右时间里,被告人关某先后在县城镇东十字交警岗亭外、如家宾馆门口及武商商城门口利用起子、钥匙等作案工具盗窃两轮电动车三辆,销赃后获得赃款1560元被其挥霍完毕,2015年5月30日被告人关某被抓获,经鉴定,三辆两轮电动车价值共计384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关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盗窃罪,关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五年内再次犯罪,符合累犯构成条件,应当从重处罚,考虑到关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可以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法院遂作出了上述判决。
(陕西省周至县人民法院 罗成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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