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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被告拒不到庭应诉法院依法判令被告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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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5-09-07 18:38:26
信息简介:
近日,岳普湖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依法判令拒不到庭应诉的被告塔某某一次性赔偿原告艾某各项损失 16550 元。 2013年4月11日,被告塔某某驾驶两轮摩托车行驶到省道310线66公里路段时,与原告艾某驾驶正常行驶的轿车相撞,造成被告受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