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信息
该页面已存档
标题: 车辆不慎相撞起纠纷 任性打人法不容
查看权限: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发布时间:
2015-08-19 20:30:24
信息简介:
车辆不慎相撞,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有争议、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警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日前,汉台区人民法院审结的一起健康权纠纷即是当事人对因车辆相撞仅产生的财产损失纠纷处理不当,而致矛盾升级、突发成人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