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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商南法院宣判我县首例生产、销售假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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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5-07-08 23:59:21
信息简介: 本网讯(罗俊黄艳华)2015年7月7日,商南县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本县首例生产、销售假药(医用氧气)案,被告人王海峰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20万元。 2003年8月13日,王海峰(河南省西峡县人)在商南县注册成立商南县康健氧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健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