勉县:八旬老妪孰赡养 调解不成依法判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5-06-18 19:51:34 阅读量:

        6月17日,黄老太家院场内挤满了村民,勉县法院高潮法庭在此对一起赡养纠纷案公开宣判……

82岁的原告黄老太与丈夫共生有五子两女,因家贫无力抚养,三、四、五子自幼送予他人。自1998年黄老太之夫病逝起,黄老太独自一人、含辛茹苦将两子两女抚养成人、成家。2015年正月,在二子照顾期间原告摔伤后生活不能自理。自此,大儿子以母亲是在二儿子家摔伤,故母亲赡养应该由二儿子负责为由,不再履行曾就原告赡养问题达成的协议,就此双方产生了“牛皮癣” 式的争议。
鉴于该案的特殊性,收到诉状后法官立即联系原告的四子女,从老人身体状况等情况出发,法官邀请原告户族、亲戚、陪审员等多次前往原告居住房屋院场内进行现场调解,但二儿子自始至终坚持称 “我多赡养了母亲57天……”,调解无果。为及时、充分维护老人的合法权益,避免案件久调不绝,承办法官综合当事人实际情况和原、被告意愿及时作出判决:由两子轮流赡养黄老太,周期为一个月;原告因病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两子平均负担;同意原告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宣判后,法官再次释明法律的同时,对当事人之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最终四被告纷纷表示会好好照顾母亲以后的生活,并欢迎法官多去家里坐坐、乡亲们多“监督他们。乡亲们的掌声随之响起。
法官寄语:跪乳,鸦反哺人类呢?该案及时判决充分体现了“孝”这样的传统美德在道德约束失去效力的时候,法律就应该出手时就出手借纠纷之解决使得规则引导人之行为
 
(勉县法院   汤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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