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日报 时间:2015-03-24 18:18:27 阅读量:
2015年1月余某得知林某在四川成都承包工程可能银行有存款,便向南郑县法院起诉并申请财产保全,法官立即赶往成都,最终在成都青羊区百花潭路建设银行查询到林某的个人存款,并立即采取冻结措施。得知存款被冻结,藏匿十六年的林某在存款冻结后的第三天主动打电话给法官请求法院调解处理此案,承办法官即刻传讯双方当事人到法院,经过一番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了一致意见,由林某自愿偿还借款本息17万元。2月13日,法官再次赶赴四川成都执行了扣划,为老百姓挽回了血汗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