勉县法院法官上门办案 贴心服务确保金融安全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5-03-13 17:3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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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9日,勉县人民法院法官上门服务,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勉县支行(以下简称“勉县农行”)办公室成功调解了一起巨额金融借贷合同纠纷案件。
2015年2月,勉县农行对贷款已逾期的勉县春华公司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归还贷款本金300万元或将其抵押给勉县农行的土地依法拍卖以偿还贷款。案件受理后,法官通过查证得知,被告企业资金链已经断裂,且存在多笔民间借款,其法定代表人方燕燕早已离开勉县不知去向。面对巨额的贷款,多等待一天,涉案资金就多一天风险,国家和集体的利益将会受到巨大的损害。勉县法院法官迅速开展调查,最终找到了方燕燕在成都工作的丈夫,辗转联系上了当事人方燕燕。她表明愿意回勉县处理该笔贷款,但在外有业务处理,不能马上回勉,最终约定一周后到勉县法院接受调解。然而,被告并没有如约出现在法院,此时,原告打来电话,告知方燕燕考虑到公司濒临破产,不愿意出现在法院目前正在他们的办公室,办案法官意识到:如果不抓住这次调解机会,案件办理难度将进一步加大。我们的法官当机立断,决定到勉县农行办公室对双方进行调解。通过法官三个小时耐心的现场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了协议,被告勉县春华公司偿还原告贷款300万元,限20日内全部履行清结,若不能按期偿还,原告对其抵押的土地就该笔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在处理金融借贷合同纠纷中,作为法官,要以事实和法律为准绳,灵活运用审判方式,变“坐堂判案”为“上门办案”,才能更好的保障国家和社会资金安全。
勉县人民法院 李蕊
(文中人物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