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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白河法院再次获得全县“人民满意单位”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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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5-03-02 22:38:43
信息简介:
白河法院院长杨康波(中)在县人大会议上领取奖牌 在3月2日闭幕的白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经参会的全体县人大代表无记名投票民主测评,白河法院继2014年被授予2013年度全县人民满意单位后再次被白河县人大常委会授予 人民满意单位。 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