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西部法制报 时间:2015-01-07 14:14:56 阅读量:
2014年10月,原告唐某甲的丈夫因与人打架斗殴,被人打死,对方支付其丈夫死亡赔偿金70万元。原告唐某甲与被告周某甲、唐某乙,因对死亡赔偿金分割未达成一致意见,遂诉至法院。
在审理此案过程中,承办法官多次深入社区,与原、被告双方积极沟通,耐心说法析理。考虑到双方亲情关系,2014年12月18日,案件承办法官与驻社区民警、社区干部一道,在社区为原、被告双方组织调解。法官采用“背对背”调解方式,由民警、社区干部劝说原告,承办法官劝说被告,通过调解原、被告双方达成协议,一家人重归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