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南人民法院:诉前调解真好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4-12-23 17:14:55 阅读量:

 

“我理解法律了,不起诉了。”原告激动地说:“之前不懂诉前调解也可以解决矛盾,现在才真正亲身体会到这个程序的好处,不但节约了经济成本,更节省了我们的时间、精力,真好!”
由于某村委会擅自将某公司维护核桃树的水泥墩拆毁后双方协商不成,11月24日,该公司来试马法庭起诉要求被告恢复原状。法庭工作人员接待时耐心听取诉求和理由,分析后认为该案不仅关系到该公司,同时还涉及该村村民的利益,便优先适用诉前调解,联络镇、村相关部门共同处理。
12月12日下午,试马法庭驱车来到讼争现场,组织双方进行现场勘查并调解,发现原告要求恢复的水泥墩在“道路”上。法官见状当即询问并认真倾听当事人的说法,适时对其说法明理,找到了产生问题的根源。原告认为他人将其承包的土地修建为“道路”,为“维权”遂在该路上修建水泥墩。被告认为路上修建水泥墩妨碍了村民的正常通行,便予以拆除。明确争议焦点后,法官进一步向当事人释明利害关系,教育其遇事冷静妥当处理,不能意气用事,更不可抛开公共利益而“维权”。经过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的疏导,最终取得效果,便出现了本文开头的那一幕。
据悉,为了将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减少当事人的诉累,商南法院加大诉前调解工作力度,今年全年已通过诉前调解化解84起纠纷。适用诉前调解,当事人明理后撤诉,避免了双方陷入无谓的诉讼“泥沼”,做到了最大限度为群众着想,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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