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西部法制报 时间:2014-12-16 14:00:28 阅读量:
会上,刘群做了关于“一村(社区、学校)一法官、一村(社区)一调解”工作机制建立运行情况的报告,并报请部分聘任调解员拟担任人民陪审员提请大会审议。在常委会委员分组讨论会上,法院的该项机制成为委员们热议的话题。委员们认为法院思路新、工作实、效果好,能紧密结合周至实际,立足审判工作职能,契合司法改革精神,着眼于解决基层社会矛盾,为县域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值得充分肯定。
委员们还提出了诸多建议,如须加强对调解员的培训和指导,提高运用法律知识调解纠纷的能力;如不仅在诉前,而且在庭前庭后也可以邀请调解员共同参与调解,提高诉讼调解的成功率;如应着力打造一批优秀调解员,重点进行培养,以点带面,扩大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