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西部法制报 时间:2014-12-08 18:13:21 阅读量:
2013年6月,许亮与潘兵合伙做石料生意,潘兵因防汛需要将许亮所有的装载机予以转移,后两人因纠纷引发诉讼。该案在审理中,潘兵死亡。潘兵的法定继承人其妻、其子参加诉讼。案件经蓝田法院审理后,判决被告返还许亮的装载机一辆。
执行法官考虑到潘兵之妻丧夫之痛,对其做思想工作,但由于双方当事人情绪对立,执行难度大。
为妥善化解双方纠纷,避免新的矛盾产生,11月28日,法官来到交付地点蓝关镇大寨村。经执行法官讲解后,申请人许亮在法院工作人员的指引下,对该案标的物装载机进行仔细核对和检查。经过现场沟通、说服教育,最终,被执行人将装载机开到交付地点,交给了申请执行人许亮,该案得以圆满执结。(文中当事人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