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4-12-02 13:30:59 阅读量: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而今祖辈为邻的两妇相互撕扯,一方头破血流,一方住院治疗,一切只因过路引起纠纷。2014年11月28日,洋县法院办案法官圆满调解了一起发生于邻里之间的健康权纠纷案件,使得有数十年积怨的两邻冰释前嫌,握手言和。
原告周红红(化名)与被告张巧巧(化名)同为陕西省洋县金水镇某村前后邻居,皆年过五旬。 2014年9月4日,周红红家拉玉米时,被张巧巧置于路面的石块阻挡,后周在搬动路障时两人发生撕架,并导致双方不同程度受伤,经金水派出所民警制止方休。后周红红被送往洋县中医院住院治疗8天,支医疗费1498.53元。2014年10月31日,原告周红红向洋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赔偿其各项损失6290元。
案件受理后,办案法官主动联系当事人,调取金水派出所卷宗,了解到原、被告因前后屋排水问题结怨已数十年之久,此次过路纠纷只是长期积怨的爆发。俗话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