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西部法制报 时间:2014-12-01 15:01:56 阅读量:
1994年3月,52岁的于大妈和白大爷再婚,婚后购买了白大爷单位的房改房。两人一同抚养于大妈失去双亲的孙子。白大爷四个子女皆以成年,因各自家庭的原因对两位老人照顾较少,于大妈的女儿经常前来给两位老人洗衣、做饭。2014年2月白大爷不幸去世,没有留下任何遗嘱。今年9月,于大妈将白大爷的四个子女诉至金台法院,要求继承白大爷的房产,10月又再次起诉要求分割71700元抚恤金。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白大爷的子女坚持认为自己的父亲留下的财产只能由子女继承,双方都情绪非常激动。主办法官张素详细了解情况后,组织进行背靠背调解。来到医院的病房给住院的白家大哥做思想工作,到情绪最为激动的白家二哥家中上门讲解法律有关规定,多次给在外地的白家老三打电话进行沟通。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了调解意见:房子归于大妈所有,抚恤金由白家兄妹平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