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西部法制报 时间:2014-11-12 16:09:45 阅读量:
据悉,该案是未央区人社局申请执行一起建筑单位拖欠多名农民工工资的案件。收案后,该院执行局执行员谢宇立即前往被执行人登记注册所在地。但该住所已人去楼空,发包方也不知被执行人下落,申请执行人亦无法提供被执行人的下落及财产线索。执行员另辟蹊径,以应聘人的身份获知被执行人的办公新址并立即前往,耐心细致给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做思想工作,最终被执行人同意支付拖欠的工资,现案款4.7万余元已通过区人社局足额发放给农民工。农民工对该院在20多天内执行回案款,深表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