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坪法院:诉前调解搭平台 展示技艺解纠纷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4-11-04 11:08:43 阅读量:

 

10月30日,佛坪法院迅速启动诉讼外调解程序成功调处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2014年6月21日,黄某经人介绍去杨某的引汉济渭枢纽道流洞工程工地干活,在组装钢模时意外触电从吊车车身跌落,造成脾脏破裂、肋骨多处骨折,受伤后即被杨某送往医院救治,住院48天,花费医疗费65000元,康复出院后因赔偿事宜协商未果,准备择日起诉。法官通过走访了解到黄某受伤后,杨某积极为其垫付医疗费并多次看望慰问,双方关系融洽,有调解基础,便迅速启动诉讼外调解程序,联合大河坝司法所,组织双方调解。调解伊始,通过各方当事人的当面陈述,很快查清了纠纷事实,但在谈到具体赔偿数额时,黄某结合其年龄及受伤前收入要求赔偿200000元,杨某认为按人身损害最宽泛的标准只能赔偿77000元,适当给予补偿可以计算80000元,且双方均认为无法让步。因双方分歧较大,调解人员便从调解的基础、条件讲起,一番苦口婆心的情理说服,双方都低头不语,为了消除双方的戒备心理,调解人员便与双方拉起了家常,十多分钟后,双方都吐口可以适当让步,但问起能让步多少时,双方都支支吾吾,调解人员看出双方的顾虑,立即采用背靠背的调解方式,很快得知黄某可以让步到160000元,杨某可以出到100000元。在掌握了双方的这一思想动向后,调解人员因势利导,组织双方再次对席调解,在详细讲解了人身损害赔偿的责任划分、赔偿项目、赔偿标准、计算方式后,参与调解的法官老张又一次发挥了理论深、经验足的优势,旁征博引、以案说法,深入浅出地重点就劳务用工及劳动者权利义务等方面的内容现场上了一场精彩生动的普法课。通过辨法析理,引导双方在强调权利的同时正视了自身义务,明确了双方责任,促使黄某依法合理表达诉求;通过对双方经济能力、社会资源、社会责任的分析比较,让杨某了解了处于弱势地位的黄某的困难;法律原则下公序良俗的讲解,促使双方在法理、事理、情理上达成共识。接近半小时普法刚结束,双方轻松且愉快地达成协议:除垫付的医疗费外,杨某于11月4日前一次性支付黄某的各项损失共计125000元。
 
    近年来,该院在“司法为民”理念的指导下,以做好调解工作为切入点,以彰显司法公正为着力点,以化解矛盾纠纷为落脚点,利用基层调解的优势,发挥法官的聪明才智,把握调解时机,创造调解条件,拓宽调解渠道,寻求调解合力,搭建调解平台,展示调解艺术,创造性的开展调解工作,依法调解、依理调解、依情调解,八成以上的纠纷都以调解方式结案,有力实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陕西省佛坪县人民法院: 刘涛 吕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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