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坪法院:善用庭外力量化解矛盾纠纷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4-09-27 14:3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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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法官,谢谢你这么快为我们解决了纠纷……”,颤抖地拿着0.7万元赔偿款的舒某激动地说到。
2014年4月22日,舒某与苏某因给工地拉砖产生矛盾并发生厮打,致使舒某面部受伤,鼻骨骨折,住院治疗康复后多次调解,怎奈苏某态度蛮横,拒绝赔偿。无奈之下舒某于9月4日一纸诉状将苏某告上法庭。法官熟悉案情后便组织双方调解,被告蛮横的态度使得调解再一次陷入僵局,后通过当地人大代表和驻村干部得知被告非常孝顺,在他们的协助下多次与被告的父亲老苏进行约谈,经过细致的明法析理和温情动员,老苏表示愿意劝导儿子并赔偿损失;此外还利用当地司法所跟工地项目部人熟的优势,渗透了项目部管理不善也是纠纷发生的诱因之一,最终于9月24日达成协议,由被告苏某一次性赔偿原告各项损失0.5万元,工地项目部自愿补偿原告0.2万元,并现场履行,于是才出现本文开头的一幕。
据悉,该院近年来针对案多人少的突出矛盾,充分发挥庭外力量,在“两所一会一庭”联调机制下,大力借助派出所、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力量,发挥他们熟悉基层、贴近群众、简便灵活、易于接受的优势,同时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驻村干部参与,利用他们在基层的影响力和威信,将案件审理70%以上的工作做在庭外。庭外力量的充分利用,使70%以上的案件了结在诉讼之前、开庭之外,既缓解了业务庭的压力,又做到了案件快审快结,取得了良好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