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法院报 时间:2014-09-18 09:20:29 阅读量:
由于对方山东口音很浓,一大半会我才弄清大略的事情经过。对方称,他叫司建建,是山东省明县来到富县寺仙镇打工的农民,因讨薪无果,万般无奈才求助联村法官帮他要回血汗钱。
听完他的哭诉,我立即对他说:“你等着,千万别冲动,我会尽快赶到!”
很快,我就来到涉事地点——富县寺仙镇寺仙街上的一家院落,三层新盖的楼房主体已经拔地而起,但尚未竣工。此刻,工人们正围着司建建东一句西一句地劝说着。看到法官来了,大家马上让开了一条道。“司建建,没有什么过不去的坎,我们来了,就会管到底!”一句话,给了他信心,场上马上安静下来。
我立即开始了解情况。原来,司建建因孩子住院动手术急需工钱解救,便要求工头王某提前结算20多天的工资。但工头王某以提前结算就是违约为由,不同意提前给付。
稳住司建建后,我走进工地找到工头王某,可王某态度强硬拒绝给付工钱。
看到王某强硬的态度,为了彻底解决问题,我决定采取“背靠背”的方式,劝解二人进行换位思考。一番劝解后,王某强硬的态度渐渐有所转变。他表示按照惯例都是完工后才结算,自己也担心雇主不给钱。
听完陈述后,我向其解释道:“你和雇主、雇工之间是两个法律关系,给付工钱是你应尽的义务”,并承诺如其与雇主之间出现法律纠纷,法官也同样依法解决。经过耐心地讲述与劝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王某向司建建现场支付了劳务费2300元。
临走时,司建建眼含泪水向我道谢,一个劲地说没想到这次法院的法官帮他拿到了工钱。
一个月快过去了,现在每每想到那个场景还是感到心酸,但也坚定了我维护群众合法利益的决心。唯有如此才能将“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落到实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