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中院干警捐款救助刑事被害人

来源:咸阳日报 时间:2014-09-17 16:15:31 阅读量:


    “虽然我已家破人亡,但是我告诉我那可怜的两个孩子,法官就是咱家的亲人。”9月12日下午,手捧51155元捐款的穆某妮,面对咸阳市中院217名干警泣不成声。

    2013年11月10日,穆某妮和两个年幼的孩子,突然跌入命运的黑洞。这天一大早,前夫张通宝冲进家里,向她索要300元未果,就拿起菜刀,先后在穆某妮和一双儿女的脖子、手腕、胸部连砍数刀,导致穆某妮头面部、颈部、四肢多处皮肤裂伤及全身多处骨折;8岁的女儿和6岁的儿子头面部严重受创,脑组织外漏,刀痕遍布,完全毁容。“老师说,原来两个孩子学习在班里数一数二,现在由于精神和智力都受到损伤,考试成绩都在六十分上下,因为自卑也无法融入同学中。”眼睁睁,一个家庭陷入灭顶之灾。

    案情并不复杂,今年8月,张通宝被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但穆某妮和两个孩子的悲惨遭遇,却沉沉地压在法官们的心上。3名被害人当时抢救就花了30多万元,两个孩子还需要进行两次以上的颅脑填充手术。“全家没有别的收入,仅靠年过六旬的外公打零工养家糊口,艰难度日,老人还患有严重的心脏病。”担任审判长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忠玉说。为了一天挣20元钱,穆某妮带着孩子帮人家剥绿核桃。那天回访时,孩子因受伤而卷曲的黑乎乎的小手,让张忠玉内心满是酸楚。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已经找出了我们法院脱离群众的问题,那群众有困难我们管不管?自查再深刻,整改措施再完善,都不如实实在在为一个老百姓解决实际问题。法官不是单纯办案,案子结了就事了。不帮助他们解决困难,我们就不能心安,就对不起人民法官前的‘人民’两个字!”听到张忠玉的汇报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国庆立即号召全院干警,向穆某妮母子三人伸出援手,帮助他们渡过难关。

   “9·12”,“就要爱”。当天下午,连绵的秋雨初歇,全院干警自发集中在一起,在市中院捐出3万元的基础上,你一百我二百,共为穆某妮母子三人募捐51155元。

   “人民法院如何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就是要在理性的法律之外,对群众满怀深情,特别是对一些造成重大生命财产损失的刑事案件,我们不能只是简单地对犯罪分子打击了事,更要对无辜的受害人尽可能地动用各种救助手段。下一步,我们要对这三名受害人申请刑事被害人救助基金,让他们感受到社会的温暖。”李国庆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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