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省政法网 时间:2014-08-22 15:03:00 阅读量:
陕西法院网讯 为了进一步转变执行工作作风,规范执行行为,有效解决执行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建立完善反消极执行、反消极协助执行、反规避执行、反阻碍执行的长效机制,近日,省法院部署为期一年的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
省法院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目标任务,要求对近年来的未结涉民生案件、金融债权案件等执行积案和“体外循环”案件进行核实和补录,并组织集中执行活动进行执行和清理,对最高法院、省法院挂网的涉执信访案件进行化解,
为了确保专项活动开展,省法院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法院要高度重视,把此次专项活动作为“一把手工程”,切实抓紧抓好;党组会要专题研究,听取活动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活动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必须倾全院之力做好这项工作,确保按期完成专项活动目标任务。二是要加强组织领导。省法院成立“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田平利任组长,党组成员、执行局长贾治国,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梁继业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专项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各中级、基层法院也要建立相应的组织形式,切实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推进活动深入开展。三是要明确目标突出重点。要逐案建立台账,摸清底数,确保核实登记数据的准确;要在提高案件实际执结率和标的到位率上下功夫,重点抓好群众反映强烈的有财产却长期积压案件、消极执行案件、信访案件,确保专项活动取得实效;要加大力度,强化工作措施,确保专项活动各项任务按期完成。四要严格工作责任。对故意瞒报执行案件数据,或者不具备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条件而虚假执结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五要完善工作机制。要认真落实省法院流程管理规则、审查监督规定、信访案件规定等“三项制度”,有效预防消极执行、乱执行。完善立、审、执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构建解决执行难的长效机制。(省法院执行局综合处 王兴平 宣教处 程晓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