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阳法院首创法官“1+4”实在顶用

来源:陕西日报 时间:2014-08-21 18:24:10 阅读量:


    法官堂上审,百姓堂下坐。在普通百姓的眼里,法官是高高在上,遥不可及的。如何让法官能接地气,改作风,心放正,赢民心,2012年初,榆阳区法院开展了法官“1+4”活动。所谓“1+4”,即:通过一名法官分别联系一名党代表、一名人大代表、一名政协委员、一名村组社区负责人,广泛听取、主动征求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意见建议的工作机制。

    院长张向东深有体会地说:“法官‘1+4’活动,放在今年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一试,实在顶用,效果挺好。”据了解,法官“1+4”属榆阳区法院之首创。

    两年多来,该院76名法官采取走出去、请进来、多渠道、全方位的方式,深入辖区农村、社区,通过座谈、随即走访等形式,共计联系辖区内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群众1200余人次。仅2014年上半年,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共走访调研了辖区31个乡镇和街道办事处,召开座谈会31次,参与座谈364人次,随机回访案件当事人、走访群众、人大代表38人,发放并收回调查问卷435份,广泛收集听取了不少有价值的意见建议。

    针对群众提出的意见,该院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落实包抓领导责任,对每户群众进行登门回访,将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汇总分析,制定整改方案,确定挂牌督办事项,并予以限时解决。

    被联系人、榆阳区三岔湾村支书、区人大代表徐团林这样评价法官“1+4”活动:“法官下来了,法律普及了,人心暖热了,事情就好办了!”

    榆阳区法官“1+4”活动有一个特点,就是依靠参与联系人调解,使法院的案件调解率大幅上升。2013年,法院调解案件2200件,同比上升23%。今年上半调解案件914件,同比上升8.81%。民二庭庭长何子飞坦言:“有了群众的帮助,案件调解要容易得多。”

    去年8月。何庭长调解一起民事案件。原告榆林市东方沙地绿色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榆阳区金鸡滩镇上河村村委会、榆阳区金鸡滩镇上河村张家伙场组一组、榆阳区金鸡滩镇上河村张家伙场二组、第三人榆林市榆阳区泰普煤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考虑到该案涉及群体广,影响大,为了妥善审结该案,何子飞庭长邀请了自己“法官1+4活动”的联系人,金鸡滩镇镇长王生东参与调解。王生东站在中和的立场,利用自己在当地群众中的威信反复调解,并对该案的处理,提出了一些有效的意见建议。在他积极协助下,双方当事人在法院主持下达成了调解协议。最终,该案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过去几年,在全省公众对司法机关的测评中,榆阳区法院的群众满意度屡居后几位。这一直是作为院长的张向东心里的一根刺。为了更加贴近群众,取得理解,在社区、农村、学校、军营、企业(五进)对典型案件进行现场开庭审理的进程中,伴以“1+4”,即:以“1+4”带“五进”,2012年以来,审结案件8278件,占审理案件的66.09%,征询旁听公民意见9223件,占审理案件的73.63%,依法对8309件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简易程序适用率为74.15%,并依法为经济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112万元,让群众真正享受到优质、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的同时,从心里感受到法院也有人间温情。

    法官“1+4"”活动开展以来,法官和群众的距离拉近了,群众对法官的工作理解了,大多数群众也满意了。2013年,在全区社会公众安全感调查中,榆阳区法院的满意度为99.62%,同比上升了0.25个百分点,在全省公众安全感调查中,榆阳区法院在全省27个市辖区法院中排名第15。看到这个结果,院长张向东和法官们一样,压力渐渐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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