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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替人担保需慎重 借钱不还自己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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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4-08-16 16:47:39
信息简介: 多年的好友张新因为做生意要周转,提出为他借款作保证人的要求,两被告人碍于情面在欠条上签下了名字。8月4日,作为保证人的刘红、蔡斌两人被原告告上了法庭,要求二人依法承担保证责任,在法院速裁调解中心法官的主持调解下,二人分别一次性偿还原告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