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西部法制报 时间:2014-08-12 09:37:43 阅读量:
鉴于两案执行地点分别位于汉中市汉台区南团结街闹市区和人员密集的居民小区,不确定因素较多,考虑被执行人租借的房屋面积较大,原为办公场所或经营场所,屋内遗留财务报表,电脑、保险柜等重要办公用品以及大量杂物,为保障双方当事人合法利益不受损失,执行二庭召开专门会议制定周密的执行方案,对腾房程序、参加人员、腾房措施、腾后保管问题作出详尽安排。执行当天,该院执行局副局长薛凡、执行二庭庭长刘延林带领执行二庭全体干警和法警参加,并邀请院纪检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廉政监督员到现场监督执行。在辖区派出所,街道办配合下,历时两天时间顺利结束,过程被摄像人员全程摄像并制作光盘附卷,搬出物品得到妥善保管,腾退房屋均已交付申请执行人。此两案强制执行圆满完成,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