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法院法官冒雨为执行真情感化终执结

来源:西部法制报 时间:2014-07-28 08:32:34 阅读量:


    7月16日,西安籍执行申请人刘青安在旬阳法院棕溪法庭领取案件标的款3.3万元后,向法庭干警表达了由衷歉意和万分感激。至此,这起涉异地执行案件在棕溪法庭法官干警的不懈努力下,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42岁的被执行人薛长治系旬阳县构元乡王河村人。2006年,薛长治在西安打工,承包了刘青安在长安的砖厂。期间,薛长治多次向刘青安借钱、借物,后因薛长治经营不善,砖厂亏损,最终欠下刘青安3.3万元债务。2012年,刘青安以民间借贷纠纷为由向棕溪法庭提起诉讼,案件经当庭调解,按照协议约定,薛长治应在2012年11月30日前清偿借款。但由于被执人薛长治未主动履行给付义务,2013年3月,刘青安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中,因被执人薛长治在外欠账数额较大,四处躲债,居无定所,且无财产可供执行,虽然执行干警三番五次地努力,仍毫无进展,该案执行一度陷入困境。而申请人刘青安则偏激地认为,棕溪法庭法官干警在执行工作中存在地方保护主义,完全是由于执行不力才导致该案不能执结。对法庭干警意见较大,心中装满了怨气。

   7月12日下午,法庭接到执行申请人刘青安的电话报告,称被执行人薛长治已从外地返回家中,催促法庭抓紧执行。接报后,法官干警顾不上屋外的大雨滂沱,立即出发,驱车40余公里赶到了薛长治家中。薛长治闻风藏匿,其妻不仅不配合执行,反污蔑执行干警说:“冒着这么大的雨到我家来讨债,是不是人家给了你们好处?”面对这种胡搅蛮缠态度,执行干警也没有计较,而是坐下来,心平气和地给薛长治妻子做思想工作,希望她能劝说薛长治尽快主动履行法定义务。执行干警语重心长地说:“请你将心比心换位思考一下,在你丈夫漂泊在外打工谋生、遭遇困难之际,刘青安向他伸出援助之手,给予了经济上的帮助。按理说,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可如今,你们非但没有感恩之心,反而连本应承担的债务都想逃避,这种背信弃义只会让好人寒心,你们拷问一下自己的良知何在?道德底线何在?正义公理何在?”在对薛长治妻子连续半个多小时的教育疏导之后,藏匿在家中的被执行人薛长治主动出现在了执行法官的面前,羞愧地说:“你们刚才说的话我都听见了,现在啥话都不说了,我出去给借钱。”一个小时后,被执行人薛长治将东借西凑的3.3万元标的款交到了执行法官手中,并一再表示歉意。

   执行申请人刘青安在听完法庭干警讲述这些经过之后,一脸愧疚,连声说:“对不住,实在对不住,是我误会了你们这些好法官……”(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操作选项

字体放大 字体缩小

宽屏阅读

打印文本

分享
分享微博 分享qq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