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良法院残疾人不出家门领回执行款

来源:西部法制报 时间:2014-07-20 14:07:03 阅读量:


    7月8日,阎良法院执行法官拿着执行款,带着新书包,来到阎良区武屯镇广阳村槐东组的杨淑琴老人家中,看望慰问她的孙子,并发放执行款。

  杨淑琴老人的儿子张明发在一场车祸中造成身体瘫痪,儿媳也因此与儿子离婚,留下一名正在上小学的孙子,全家的生活陷入困境。为讨要孙子的抚养费,目不识丁的杨淑琴老人年初来到法院进行咨询。获知情况后,为避免当事人奔波劳顿,阎良法院一方面上门提供立案服务,一方面留下法院电话,随时向老人通报案件进展情况,在整个案件立案、执行过程中,老人不出家门就拿到了孙子的抚养费。

    整个执行过程一波三折,执行法官接手案件后,便迅速来到被执行人禄丽的娘家,送达执行通知书并了解相关情况。经了解,被执行人的经济生活状况并不理想,禄丽离婚后一直独自生活,因身体不好,辗转于各医院之间,日常生活还要靠父母、兄妹接济,这样的情况使执行工作陷入困境。执行干警面对这样的情况改变执行策略,多次做禄丽父母的工作,并以亲情感动禄丽。最终,禄丽借款履行了部分给付抚养费的义务。

  当杨淑琴老人接过执行款和法官们为她的孙子买来的新书包时,掩饰不住内心的喜悦之情,连连说道:“儿子一度因事故失去了活下去的信心,可是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给了他莫大的鼓励,这次法院无微不至的关心,更是让我们一家感到司法的温暖!”一旁,坐在轮椅上的张明发眼眶也湿润了。(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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