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多举措并举 全方位提升

来源:人民法院报 时间:2014-07-18 12:26:05 阅读量:


    去年以来,陕西法院大力加强司法便民力度,努力提升审判质效,提速信息化建设,注重新媒体在司法公开中的作用,强化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收到明显效果,受到社会各界好评。

    信息化建设带来的效率效应

    在2013年的全省法院工作会议上,新一届党组就明确提出“强力推进信息化建设,提速审判执行工作”的思路。为此,阎庆文亲自担任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组长,在深入调研和广泛论证的基础上,迅速出台《全省法院信息化建设实施方案》,确定了由网上办公管理、网上办案管理、干警业绩管理、数据管理中心、公众服务和辅助办公办案六大系统组成的信息化总体架构,为信息化建设明确了“时间表”和“路线图”。

    2013年7月1日,陕西高院机关率先启用网上办公系统;9月底,全省法院新网上办公系统开始运行;10月8日,高院机关新网上办案系统正式运行;12月底,全省法院网上办案全面推开;2014年1月底,全省法院一级数据中心建设完成,初步实现了全省法院司法数据共享,基本满足了司法分析研判需要;5月底,陕西法院公众服务网开通,省高院审判执行指挥中心建成,集数据集中展示、分析研判、决策指挥、庭审远程指导、视频远程监控和运维集中管理于一体,成为全省法院信息化建设的集中控制和集中展示中心。至此,以数据中心建设为龙头,陕西高院打造了办案平台、政务平台、队伍平台、考核平台、决策平台、公开平台等“六大平台”,建立了全面互联、深度融合、智能应用、安全可靠和机制完善的信息化体系。

    在全省法院系统实现网上签章,给基层法院办公办案效率带来天翻地覆的变化,过去为了盖个章子往返跑几十里,现在鼠标一点就可以完成;以信息化的手段来监控考核信息化应用情况,通过网上在线率统计和各项指标自动生成,使全省法院干警形成了“上班即开机,开机即上网办公办案”的信息化工作习惯;警车监控系统能够实现对全省2720辆法院警车的实时监控,必要时还可实现远程断油断电,保证全省法院系统的警用车辆盯得住、管得好、不出事;在司法公开的实践中创出新模式,在西北政法大学建成全国首个数字化校园法庭,实现学生远程庭审观摩、专家教授网络即时参与案件研讨。

    重服务产生的便民效应

    2014年农历正月初三晚上,正是人们举家享受传统节日之时,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楼620办公室还亮着灯。原来,这是陕西高院立案庭庭长冯华和副庭长崔喜、王小平在研究如何进一步深化立案便民举措和春节后要马上处理的几起重大疑难案件。从早晨8点开始,2件规范化便民意见已讨论结束,3起疑难案件的处理也已初步理出头绪。

    这只是他们心系人民群众、一切为了当事人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陕西高院始终坚持将立案信访大厅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围绕“案件分流、便民服务、矛盾化解”三项重点工作,在全省推出莲湖法院立案大厅经验,先后出台20多项司法便民举措,赢得当事人的普遍赞誉。当事人李红平来到高院立案大厅缴纳上诉费,按规定程序应该通过银行汇款,但他担心超过诉讼时效,农历腊月三十这天急匆匆赶来,看到立案大厅法官仍然坚守在工作岗位,并破例接受了他的现金交款,他感动地说:“谢谢,谢谢,我再也不担心立不上案子了”。

    陕西高院牢固树立“把法院最好的地方让给当事人”的服务理念,以立案信访大厅建设为切入点,积极打造司法便民服务机关平台。对立案信访大厅场所布局、窗口设置、服务设施、安全保障等进行全面改造完善,大力提升便民利民服务功能。在软件服务功能上,努力满足不同群众的需求,在最高人民法院规定的8项功能基础上,增加了诉讼担保和投诉举报,提供“多样化”服务;针对不同群众的特殊需求,提供“人性化”服务;简化立案程序,对诉讼事务所需材料列出清单一次性告知,提供“便捷化”服务;设置案件流程电子触摸查询和网络查询系统,实行电话查询和预约立案,提供“信息化”服务。

    立案信访大厅实现由立案审查向服务群众、由信访接待向化解矛盾的职能转变,打造“一站式”服务功能的升级版——“门诊楼”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全省三级法院形成“小病门诊治、大病住院治、重病精心治”的审判格局。同时积极探索建立矛盾纠纷的源头治理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与工商联、商会等5个部门建立行业诉前调解工作机制,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认真落实判后答疑制度,满足所有当事人提出的答疑需求。 2013年全省中级法院民商事案件当事人申请判后答疑2026件,经过答疑当事人放弃申请再审613件,答疑息诉率为30.26%。

    在陕西高院的带动下,全省各级法院积极推出司法便民创新举措。如交通不便的偏远地区,采取巡回立案方法;推行早8点到晚6点连续上班、值班制度;实行网上立案,公布网上立案咨询邮箱、咨询QQ号;很多法院在 15分钟内即可办完全部立案手续;有的法院还设立“心理咨询”、“律师义务服务”、“反家暴窗口”、“农民工维权岗、军人维权岗”等服务窗口。

    强管理产生的公正效应

    “遵循审判规律是前提,增强针对性、实效性、可操作性是关键,提升审判质效是目的。”这是陕西高院党组书记、院长阎庆文对提升审判工作质量与效率的基本理念,也是陕西高院党组班子的共识。正是在这样的共识下,陕西法院把提升审判质效作为抓手,综合施策,抓住影响案件质效的关键环节和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得力措施,把全省法院案件质效提升到了新层次和水平,全省法院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到99.7%。

    翻开陕西高院《案件质量评估通报》,会看到公正指标、效率指标、效果指标这些密密麻麻的数据,还有每项指标值与全国平均值的比较,每个地市案件质量综合指数的横向比较,以及一个时期案件质效的综合分析,全是用数字说话,详尽而具体。这是陕西高院建立审判运行态势定期分析研判制度的一项内容,与之配套的措施还有对全省办案质效的逐月通报、季度分析、半年研判、年终排名,这些举措,共同构成独具特色的陕西法院审判管理制度体系的框架。

    “现在,案子办完后要经过审判管理办公室的审核,还要接受评查,所以更不能马虎了,得办仔细些。”法官王存才的话很大程度上代表了办案法官的感受。办完一件案件,不是说结案了就万事大吉了,还必须经得起时间的检验和人民群众的评判。在全省法院推行的案件质量评查制度,坚持评查工作常态化的同时,重点对申诉申请再审案件、提起再审后改判、发回、指令再审案件、长期缠诉闹访的信访案件、社会广泛关注案件进行专项评查。事实证明,评查制度既对办案的结果起到了检验和监督的效果,又在心理上强化了法官的办案责任心。对此,阎庆文的观点很明确:“法院就是判案子的,案子如果整的不明不白,老百姓怎么能服?司法的公信力怎么能高?每一个个案公正了,审判质效自然就会提高”。

    评查是为了督促和强化责任,通报是为了引起思想上的重视,案件质效排名落后了怎么办?为了让大家祛除心理上只重排名、不注重解决实际问题的错误认识,陕西法院推行审判质效末位检查制度。今年3月底,全省法院看到了这一制度的落实,在2013年度质效评估排名末位的中级法院党组集体到陕西高院作了审判质效专题汇报,深刻查找问题根源,剖析原因,拿出解决问题的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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