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警下访登门解疑惑 群众满意来电谢法官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4-07-18 10: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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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5日,勉县法院监察室主任晏红萍接到了家住汉中市汉台区的信访当事人李平年的电话,感谢法官前几天冒雨登门下访,态度诚恳给自己解释相关法律政策,使自己消除了误解,表示息诉罢访。
原来7月9日,一封县政府部门批转的反映办案法官违法违纪的信访件送到院长何玉宁手中。院长很快做出批示,要求院纪检主任晏红萍尽快查处落实,并按要求给当事人回复。
案件要回溯到2012年5月,法院受理一起信访人李平年的弟弟李平华控告被告人王菊花非法侵入住宅80余天的案件,此案经村、镇干部及派出所干警多次调解均无结果下才诉至法院的,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了解到,王菊花与李平华家系邻居,因琐事发生纠纷至王菊花胳膊受伤,达十级伤残,李平华仅支付3000元后不再支付分文,王菊花遂住在李平华家。案件在审理过程中,王菊花也以侵害健康权为由将李平华诉至法院。两案由同一法官承办,在法院主持调解下,王菊花与李平华就民事案件达成赔偿协议,同时李平华也撤回了对王菊花刑事案件的控诉。
监察室主任晏红萍接到院长批示后,立即调取案卷,并向办案人员了解案情。通过核查得出,当事人反映的情况并不属实,案件在办理中程序合法、处理的公平、公正,不存在当事人反映的违法违纪情况。
为给信访当事人答疑解惑,消除误解。7月11日,晏红萍带领承办此案的法官一行,冒着倾盆大雨来到汉中信访当事人李平年的家中,通过给其明法析理,摆事实、讲道理、举证据,逐步消除了他对法院工作的误解。
7月15日,信访当事人李平年又一次打电话给勉县法院监察室,表示:一是自己对案件处理过程只是道听途说。其弟与她人的协议是自愿达成的,也是自己申请撤诉的。通过法院解释,自己认为法院处理案件公正公平。二是法院领导对他的信访很重视,派人登门答疑解惑,十分感动;三是对晏红萍一行人到他家后态度诚恳,自己今后息诉罢访。
一起信访件在勉县法院重视,多人的努力下,得到了成功的化解。
(勉县法院 孙泽 王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