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至:“编外法官”调解显威力

来源:陕西日报 时间:2014-07-16 08:00:58 阅读量:


    周至县马召镇中兴村的张某为鲁某家建房,不慎从三楼跌下,造成右腿骨折。鲁某为张某付了医疗费,张某治疗恢复完好后找到鲁某家,要求赔偿误工费、营养费、护工费、后期治疗费8万元。两家为此剑拔弩张,矛盾一触即发。

    正在这时,村里的调解员郭宏武及时赶到,依法依理对张鲁两家进行劝解,最后,以鲁某赔偿张某1.8万元顺利了结此事,两家握手言和,也对郭宏武表达了感谢。如今在周至乡村社区,活跃着429名像郭宏武一样的人民调解员,为全县60多万群众排忧解难,点亮法律明灯,被群众亲切称为不穿法袍的“编外法官”。

    如何以低廉的司法成本,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成为新时期司法工作的一个重点和难点。周至法院推出了“一村(社区)一法官、一村(社区)一调解”工作机制。在全县的22个镇建立了22个“法官工作站”和“委托调解站”,在全县376个行政村、14个社区建立了351个“法官工作室”和“委托调解室”,并选聘了429名调解员,全院77名法官干警分片包村指导。

    这样,周至镇镇有“委托调解站”,村村有“委托调解室”,调解站(室)都有固定调解员,并有相应的指导法官。形成了法院主导、公众参与、依法规范、高效便捷、案结事了的遍布全县的大调解网络。

    这些聘任的调解员来源广泛,有退休政法干警,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还有公道正派、热心公益、德高望重、并具有一定文化水平、政策水平和法律知识的村民和村干部。调解员采取个人自荐,村组和镇层层推选,法院最终聘任。调解员调解成功,并形成案卷的,每个案件给予一定的奖励。2013年周至县拿出5万元奖励调解员,极大地调动了广大调解员的积极性。

    “有纠纷、要维权,不用对簿公堂就能办到,不花钱、不费力,只打一个电话调解员就会到身边。”如今这一理念在周至已经深入人心。辖区内发生矛盾纠纷,群众可以直接口头申请调解员调处;调解员发现矛盾纠纷也可以主动介入调解;在调解员调解过程中遇到法律问题,随时向包村法官咨询,包村法官根据需要还会赶到现场指导调解,进行法律把关。

    对于到法院起诉的案件,法院根据案件情况先进行立案预登记,然后交由委托调解员调解。委托调解成功的由调解员制作调解书,需要人民法院依法确认的,由双方当事人向法院提交申请,依法确认后具有判决书的法律效力。

    “一村(社区)一调解”机制使大部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化解在基层。2013年至今,所有调解员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3800件,协助法院送达法律文书700人次,配合当地党委、政府化解群体性纠纷66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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