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4-07-12 14:59:03 阅读量:
9日,汉滨法院全力协助紫阳县法院强制执行罗某与仲某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圆满的完成了执行任务。
县法院办理的罗某申请执行与仲某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财产(房屋)位于安康市汉滨区,属于异地执行,且双方当事人矛盾大,被执行人仲某有严重的暴力抗法倾向,多次扬言若强制其搬离该房屋,他将在执行过程中采取暴力手段与法院对抗。因此,紫阳法院向汉滨法院请求协助。7月9日上午,汉滨法院执行局协调办干警前往执行现场,并配合紫阳法院顺利完成执行。
事后,紫阳法院对汉滨法院在协助执行中所表现出的能力表示赞赏,对圆满完成执行任务表示感谢。
据统计,2013年截至目前汉滨法院共协助兄弟法院执行案件43件。全国法院是一家,配合兄弟法院完成执行任务,共同树立法律权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汉滨法院应尽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