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城法院门禁安检系统即将启用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4-07-02 16:5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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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3月,蒲城县人民法院为了响应县双创指挥部“三拆”要求,将审判大楼前八间平房和两个电动门拆除,再未设置其他防护设施,由于法院紧邻漫泉广场,三拆使的法院大院几乎成了漫泉广场的一部分,院内设施被破坏严重,如:公告栏玻璃、残疾人通道不锈钢护栏、旗杆、大楼亮化工程线路、蒲城县人民法院标识字体等,另外法院大院和地下车库成了附近居民的停车场,严重影响了法院的正常工作和单位安全。
2012年9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人民法院安全保卫工作人员与装备配置标准》的通知,要求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审判、办公场所应形成封闭的防护周界,与外界形成有效隔离。随后省高院和市中院领导来我院检查安全保卫工作时,多次要求我院按照最高院的相关规定设置防护周界,确保刑事案件被告人安全羁押、扣押车辆封存及法院整体安全。
2014年3月,我院向县政府提出关于蒲城县人民法院审判办公大楼设立封闭防护周界的报告,在得到相关各职能部门的许可后及时进行施工,目前门禁安检系统已经竣工即将启用。
启用门禁和安检系统不仅使当事人的诉求通道更加顺畅,而且使法官有了更好的工作环境处理审判事务。我院按照要求设置了安检通道,配备了包括安检门、X光机、二代身份证识别仪、手持金属探测器等安检设备,由值班法警进行严格安检。根据规定,前来参加庭审活动的当事人及其他办事人员均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并接受安检后方可进入,防止危险品和违禁品进入法院,有效杜绝安全隐患的发生。维护了良好的办公秩序和审判秩序,这种规范管理与热情服务相结合的举措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