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固法院:“学”字当头筑牢教育实践活动思想基石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4-06-17 14:04:29 阅读量:

        在践行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过程中,城固县人民法院坚持把学习作为首要任务,将学习贯穿活动全过程,以学深学透学实为目标,不断丰富内容,创新方法,为教育实践活动顺利开展夯实思想基础。

  一是丰富学习内容。组织法院干警认真学习中省市规定的必读书目;《党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省市县全委会精神;省委书记赵正永和市委书记魏增军讲话精神等。在此基础上,又增加了习近平总书记“三严三实”重要论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省委书记赵正永发表的《我们要向中央基准看齐》署名文章等,进一步丰富学习内容,增强活动实效。
  二是灵活学习形式。首先,集中封闭学,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开展学习,进行了集中封闭学习,集中观看了《苏联亡党亡国20年祭》和《四风之害》等,同时全院干警都开展了不少于3天的封闭学习。其次,讨论研讨学,围绕“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弘扬延安精神、践行群众路线”、“改革创新、勇于担当”、“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等专题开展讨论再次,辅导培训学,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邀请相关专家对干警进行培训辅导,做到学以致用。
  三是创新学习载体。认真组织开展先进事迹报告会,宣讲了焦裕禄等先进事迹,用身边的典型教育身边的党员。在全院干警中开展“读原着、看专辑、听报告、谈体会”活动,要求认认真真读原着,扎扎实实学经典,结合实际谈体会,不断深化理论认识。
四是增强学习效果。从学习时间和参学对象两个方面来保证学习效果。在学习时间上,要求干警每周集中学习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2小时,并要求撰写心得体会文章。在参学对象上,确保每一名党员都编入党的一个组织,参加教育实践活动。同时,采取送学上门、等方式,有针对性地抓好离退休党员学习教育,确保参学率和教育的全覆盖。
 
作者简介:白开荣,吉林大学法律硕士,研究方向为民商法学,现工作于陕西省城固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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