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法院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

来源:人民法院报 时间:2014-05-30 10:45:59 阅读量:


    近年来,陕西法院积极履行审判职能,积极完善制度创新机制,坚持综合治理,全面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取得了良好成效。

    为改变过去重刑轻民的做法,陕西法院从单一审判向综合审判转变,在17个中、基层法院开展综合审判庭试点工作,统一办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为健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教育感化机制,陕西法院全面推行圆桌审判和社会调查工作,形成了贯穿于审判前、庭审中和判决后整个诉讼环节的感化教育体系,对犯罪情节一般,社会危害不大,确有悔改表现的未成年被告人依法判处非监禁刑;为加强对未成年人民事权益的维护,创新开展人身安全保护令试点工作,为正在遭受和可能遭受家庭暴力的未成年人提供更为有效的司法保护措施;针对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的未成年人保护问题,及时向文化、教育、公安等部门发出司法建议230余份,同时加大对农村留守儿童、服刑人员子女等重点未成年人群体的关爱,体现司法人文关怀。

    据统计,近3年来,陕西法院审理侵害未成年人的强奸、拐卖儿童、嫖宿幼女等刑事案件394件,判处罪犯435人;深入各类学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2684场次,受教育未成年人达137万余人次;对没有委托辩护人的657名未成年被告人依法指定了法律援助律师,有效维护了未成年人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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