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西部法制报 时间:2014-05-19 15:52:17 阅读量:
一是明确界定干警外出办案地域范围。城固法院明确规定外出办案,是指本院工作人员因公到汉中市以外的辖区办案。
二是严格落实干警外出办案审批制。干警外出办案应由案件承办人提出申请,写明出差事由、目的地、出差天数、随同人员、所使用的交通工具以及差旅费用预算情况等事宜;交庭长签署意见,由分管院长审核后,报院长批准。
三是明确规定干警外出办案人数。干警外出办案需有二名以上办案人员同行,不得独自出差办案。
四是严格限制干警外出办案非公务性行为。干警外出办案不得带亲友同行,不得绕道或到非办案区域游览观光。外出办案不得带当事人或委托代理人同行,特殊情况需另行批准;不得让当事人或委托代理人搭乘法院公务用车;不得要求当事人或委托代理人提供交通工具;严禁与当事人或委托代理人同吃同住。
五是严格限制干警外出办案费用开支。干警外出办案的差旅费用按照城财发(2008)24号城固县财政局关于《城固县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规定予以核算报销。严禁向案件当事人及委托代理人摊派差旅费用。本院纪检监察科负责对外出办案人员执行本规定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发现有违本规定的,由院纪检监察科进行诫勉谈话,情节严重的,依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相关规定追究纪律责任。w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