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中院首次微博直播减刑案 “阳光司法”获点赞

来源:陕西省政法网 时间:2014-05-10 17:37:56 阅读量:

     5月6日至7日,延安中院对陕西省黄陵监狱提请的景志伟、秋银刚和陕西省红石岩监狱提请的李特减刑案件进行公开审理。同时,该院首次通过官方微博(新浪、腾讯)对高墙内的庭审情况进行全程同步直播。
    “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陕西省黄陵监狱提请的景志伟、秋银刚二人减刑假释案件公开审理即将开始,敬请关注!”5月6日上午10:00,审判长准时宣布开庭。在紧张的庭审过程中,审判长告知提请减刑人员的权利义务、合议庭组成人员及是否提出回避等情况。在法庭调查过程中,执行机关代表宣读提请减刑建议书,向法庭出示提请减刑人员在服刑期间表现的证据材料,提请减刑人员的管教及同监室人员出庭作证。同时,提请减刑人员向法庭陈述自己在服刑期间的表现,并接受合议庭和检察机关的询问。最后,提请减刑人员向法庭表明自己履行刑罚的态度和计划。
    庭审中,检察机关进行了全程监督并发表了监督意见,两个监狱共有60名服刑人员旁听庭审,不仅实现对庭审的有效监督,也发挥了良好的示范教育作用,有利于鼓励他们认真改造,争取减刑假释,早日回归社会。
    为进一步规范减刑、假释案件的审理程序,确保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的合法、公正,最高人民法院规定因罪犯有重大立功表现,人民检察院有异议,被报请减刑、假释罪犯系职务犯罪等有重大影响或社会关注度高的,人民法院认为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应当开庭审理,该规定自2014年6月1日起实施。通知发布后,延安中院认真贯彻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今后将继续采用微博直播庭审的方式,使减刑、假释案件的审理更加公开透明。
    该院通过官方微博直播的三件减刑案件,共发布信息318条,图片28张,当天的微博信息被转发53次,收到评论39条,“赞”156个,网友点击阅读量高大91725次。高墙内公开审理,微博上全程直播,该院将审判工作置于群众监督之下,真正做到“阳光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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