勉县法院“五措施”遏制信访案件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4-05-07 08:11:55 阅读量:

 

                      涉诉信访是国家大信访系统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勉县法院继2010年全国法院系统集中开展涉诉信访积案大清理活动以来,动员各方面力量对清理出来的在市以上信访案件26件,通过两年的努力,信访老案全部化解。化解在市以下信访案件132件。从2012年以后,他们把信访工作的重心放在了对老信访案的巩固和对新信访案的预防上,近年来没有发生赴省进京访案件,全院的信访工作已经进入常态化。
坚持“院长接待日”制度。他们在全市法院率先实行了每周星期二的院长(副院长)接待日制度。该制度自实行以来从未间断。通过每周院长接访,畅通了涉诉信访渠道,解决了相关业务庭无法处理的信访案件,使一批当事人息诉罢访。院长接访由过去每年接访600多人次,下降到现在每年接访130余人次。今年1-4月院长共接访42人次,大都是催案的。
实行了立案前调解制度。为了高效、快捷地处理一些简单的民事纠纷,该院在立案庭设立了立案调解室,真正把法院的立案信访大厅建成像医院的“门诊大楼”一样,实行了“繁简分流”,小病进门诊,大病进住院部,小案进立案调解室,大案进各业务庭办理,避免了大病小病一律进“住院部”入院治疗,使当事人打一个高效、快捷、高透明、低成本的官司,避免让当事人耗时费力,充分发挥了立案调解室快捷、便民的作用。既方便了当事人的诉讼,又节省了司法资源。今年前4个月立案调解室成功调处39件案件,有效地化解了这些人的矛盾。
坚持庭前调解制度。为了减少对立情绪,便于执行。该院推行“庭前调解制度”,即在立案后开庭前法官要组织调解,并把开庭前调解率作为院里绩效考核的指标进行考核。通过多方面、多层面调解,该院的平均调解率近三年来一直保持在70%左右。
实行了判后答疑制度。为了让当事人服判息诉,降低上诉率,减少信访量。他们从2013年初实行了判后答疑制度。法官在宣判时告知当事人可以申请判后答疑,如果当事人对判决所采纳的事实认定有怀疑或者对法律适用不理解,可以在宣判后10天前要求法官答疑,答疑后再根据情况决定是否上诉。此举给当事人提供了理性考虑的平台,避免了当事人对判决不理解不上诉而转为上访。
坚持了案件质量评查制度。该院坚持对每年审执结的所有案件逐案进行评查。按照评查标准,从案件公正指标、效率指标、效果指标进行考核。对评查出的存在问题和瑕疵案件进行剖析,提高了案件质量和服判率,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了涉诉信访。
与此同时,勉县法院还积极协助县信访局化解县上重大信访案件,为县委和政府分忧。从去年开始,该院派法官常年驻县信访接待大厅进行法律释明和接访工作。在全国“两会”及中央的重大活动节点,他们按照县上统一安排,选派法官驻京开展劝返工作,有力地支持党委政府的工作。
采取五项措施,畅通信访渠道,遏制新信访案的产生,扭转了被动局面,过去每周院长接访信访人排长队等候,现在每周就三两个人来信访,有时还放“空档”,无人来信访。
该院继2011年被市中院、市委政法委评为“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后,2012年又被省高级法院评为“信访工作先进集体”,2013年分别被汉中市中级法院以及县委、政府表彰为“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在市中院的绩效考核中,该院连续6年名列前茅,在县委、政府年度目标责任综合考核中连续3年为“优秀”格次。
                    (作者单位:勉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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