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饶峰法庭开庭审理张小花(化名)诉梁小明(化名)离婚纠纷一案,在开庭过程中,双方就财产分割问题矛盾激化,对立情绪较大,甚至到了剑拔弩张的地步。考虑到这一因素,法官没有当庭判决,暂时休庭。这时,石泉县人民法院陈光辉院长正在饶峰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了解到这一情况,陈院长在分别征询了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后,随即对张小花诉梁小明离婚纠纷一案进行庭外调解。调解中,陈院长运用自己渊博的法律知识和三十多年的办案经验,结合案件情况和当地风俗,通过讲事实,摆道理,晓之以情,动之以理,使双方当事人对立的情绪得以缓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自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陈院长带领石泉县人民法院全院干警深入基层,扎实开展工作,将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努力排查矛盾纠纷,在近一个月的走访过程中,全院共排查矛盾隐患一百余起,征询人民群众意见千余条,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落在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