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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洋县法院“走出去”做好教育实践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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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4-04-24 17:09:12
信息简介:
洋县法院在群教活动中坚持开门搞活动的原则,通过走出去,广泛与群众接触,努力将重心下移,将活动搬到群众中去,使群众受益。 一是走出去做好群众意见征集工作。在洋县法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之初,院党组书记、院长黄涛同志就强调,要坚持开门搞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