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中院视频直播庭审现场

来源:人民法院报 时间:2014-04-24 08:27:03 阅读量:


    4月22日,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原西安高新技术培训学院院长刁继花、法定代表人刁继珍等16名被告人非法集资3.6亿余元、4459人受骗的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为满足众多受骗群众旁听庭审的需求,西安中院通过官方网站对庭审进行同步网络视频直播。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刁继花、刁继珍等西安高新技术培训学院负责人,于2009年6月至2011年5月间,借西安高新技术培训学院建设校舍、扩大招生规模的名义,以大比例返现和高额利息为诱饵,先后与西安、咸阳等地的4459人签订借款协议7977份,实际非法集得资金3.6亿余元。被告人除将4300余万元资金用于校舍建设、7736.84万余元用于支付到期本息外,用集得资金支付融资团队及业务员的提成,以学院和个人名义在北京、西安购买写字楼及别墅,以个人名义购买车辆、支付出国旅行费用等。案发后,公安机关冻结学院银行账户13万元,冻结学院在北京购买写字楼款项1730.49万元,追回刁继花、刁继珍在西安购买四套别墅款1430.6643万元,追回业务员退交的提成款405.2645万元,追回其他人员非法所得95万元。查封、扣押学院内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宿舍、操场、道路广场灯、课桌、空调、电视教学设备等建筑物、构筑物、教学物品,评估价值8123.7454万元。扣押用赃款购买的汽车9辆,评估价值116.7107万元。追回现金共计3674.4188万元,扣押物品价值8240.4561万元,尚有2.4亿余元无法追回。

    庭审中,刁继花、刁继珍姐妹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其以建设校舍、扩大招生规模的名义非法集资3.6亿余元的基本事实予以认可,但辩解自己不是诈骗。对非法集资的3.6亿余元,刁继花、刁继珍承认存入了个人信用卡且没有记账,也没有账本,始终未存入学院基本账户,用后边的钱还前边的钱;承认部分资金被其用来以个人和学院的名义购房、购车。其他被告人或积极拉借款、签协议、做宣传,或发展下线、吸收存款、获取利益,其中12名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

    公诉机关认为:西安高新技术培训学院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进行非法集资,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集资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刁继花、刁继珍系单位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被告人汤某、周某某系单位犯罪的直接责任人员。其他被告人以西安高新技术培训学院集资业务员的身份,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扰乱金融秩序,应当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蒋某假冒单位负责人签名,诱使他人与其签订借款协议骗取资金,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吴某、徐某、付某、池某、欧阳王某自动投案,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属于自首,建议法庭可依法从轻、减轻处罚。

    因为被告人众多,犯罪事实需法庭一一调查核实,截至记者发稿时,法庭调查仍在进行中。

    在今天的庭审现场记者看到,一大早来到法院希望旁听案件审理的大多是老年人。该案主审法官告诉记者,本案4459名受骗群众大多为60岁以上的老人,身份多为城中村居民和企业退休人员、个体从业者。

    为方便受骗群众全面了解案件审判过程、了解案件全部细节、了解政府和政法机关为保护他们的权益、减少他们的损失所做的努力,西安中院对本案开庭审理进行了现场网络视频庭审直播。同时,为了满足群众希望现场旁听案件审理的要求,西安中院在接受130名受害群众、新闻记者、各界民众旁听庭审的同时,通过视频传输技术,使约500名受骗群众在法院大法庭内同步旁听了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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