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滨法院:践行群众路线审判进社区,普法教育司法便民效果好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4-04-23 17:41:00 阅读量:

422日上午,汉滨法院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精神要求,以“审判五进”自选动作为载体,以普法教育和司法便民为内容,在关庙镇周台社区审理了一起交通肇事案件。

一个国徽,几张小桌,几个小板凳,以警车为背景组成了一个审判法庭。就在这简陋、狭小的法庭上,一件本该在正规庄严的审判大厅里审理的案件就这样开庭审理了,但却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131125日,被告人程宝成驾驶摩托车从安康城区驶往汉滨区前进乡包河村途中,将行人王长凤挂到致重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程宝成负此事故的主要责任,检察院以其构成交通肇事罪起诉至法院。庭审持续一个半小时,被告人当庭表示自愿认罪,法庭将待合议庭评议后另行定期宣判。

案件审结后,主审法官就该起交通肇事案件与在场的群众进行了互动,告诉群众如何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旁听群众一致表示,通过巡回审判这种直观的方式更加深了他们对法院审判工作的了解,同时也学到了更多的法律知识。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汉滨法院在认真做好规定动作的前提下,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努力做好自选动作,大力推行“审判五进”,以“审判五进”为平台加大法制宣传力度,让百姓知法懂法守法,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操作选项

字体放大 字体缩小

宽屏阅读

打印文本

分享
分享微博 分享qq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