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区法院召开群众路线活动动员大会

来源:西部法制报 时间:2014-04-22 09:23:40 阅读量:


    近日,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动员部署新城法院教育实践活动。区人大主任徐新兆、区委第二督导组组长、区政协副主席马凤霞及全体督导组成员到会指导,该院全体干警参加此次会议。会议由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曾炜主持,会上,党组书记、院长张孝民作动员讲话,区委第二督导组组长、区政协副主席马凤霞发表讲话。

    动员讲话中院长张孝民指出: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握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坚持党的领导的政治要求,是践行司法为民的主动作为,是法院科学发展的必然选择,是践行司法为民的客观需求。二要紧密联系工作实际,着力解决司法作风突出问题,确保活动效果。要求全体党员干警严格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活动总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活动主题,重点解决“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加强司法为民的制度建设,做到“四个强化”,即强化司法为民观念,坚决做到公正司法;强化便民利民措施落实,努力提高司法公信;强化司法信息公开,大力推进阳光司法;强化“窗口”建设,做到文明司法。三要精心组织、统筹创新,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要把开展活动与完成审执工作结合起来,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既要严格按照环节步骤完成“规定动作”,又要结合法院工作实际,突出法院特色,创新活动载体和举措,丰富活动内容,做好“自选动作”。充分发挥各媒体作用,及时了解和听群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映该院教育实践活动的进展和成效。注重选树典型,用鲜活的事例展示机关开展活动的生动事迹。努力营造一个有利于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良好氛围。

    区委第二督导组组长马凤霞充分肯定了新城区法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前期准备工作,认为新城区法院党组对这次教育实践活动高度重视,做了大量细致的准备工作,制定的实施方案体现了中央和省市区委精神,方案得力,结合法院实际,富有很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和操作性。随后,马凤霞对法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提出了三点建议,第一,准确把握教育实践活动的目标要求。要认真把中央《指导意见》、省市委《安排意见》和区委《实施方案》学习好、领会好、贯彻好,吃透弄懂文件精神,搞好教育实践活动。第二,扎实推进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借鉴全市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的成功经验,开展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依然要不分阶段、不搞转段,按照“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三个环节推进。确保“规定动作” 做到位,“自选动作”有特色。第三,认真做好教育实践活动督导工作。督导组将按照区委要求,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扎实的工作作风,全身心投入到督导工作中,努力做好服务帮助工作,把区委赋予的任务落实好、完成好,也希望大家对我们的工作多支持、多帮助,向我们及时反映情况,并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建议,让我们共同努力、齐心协力把新城区法院教育实践活动抓紧、抓好,抓出让群众满意的实际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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