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县法院“群教活动”有特色——率先解决“模糊”认识问题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4-04-21 13:33:10 阅读量:


洋县法院自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群众路线在该院已形成勃勃生机,而这些得益于该院在活动前率先解决三个“模糊”认识问题。

在该项活动启动时,针对部分干警思想上仍然存在懈怠、松散的意识,认为该项活动只是党员与领导干部的事情,更甚者认为审判应当远离群众,搞所谓的“坐堂问案”、“居中裁判”。为此,院党组多次组织召开全院学习讨论会议,会上院党组书记、院长黄涛同志强调,干警们要彻底去除三个“模糊认识”,即更正非党员干部不搞教育实践活动认识;更正“坐堂”审判、关门审判的意识;更正对“一村一法官”活动的错误认识和做法,以“一村一法官”活动为载体,密切干群关系,提升“两率一度”。 几次学习下来,干警们思想中三个“模糊认识”问题也逐渐清晰了。思想疙瘩解开了,干警们自然也就有了精气神,目前该院的各项工作都有序、顺利的推进。

毛泽东同志说过:“政治路线决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而决定干部因素的关键是思想意识。洋县法院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注重从干警的认识问题着手,率先解决认识“模糊”问题,把思想和行动统一起来,这样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才能真正出实绩、取实效。

操作选项

字体放大 字体缩小

宽屏阅读

打印文本

分享
分享微博 分享qq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