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日报 时间:2014-04-15 14:01:44 阅读量:
不久前,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推进全省法院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的实施方案》,《关于全省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实施细则》、《审判流程公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公开平台建设实施细则(试行)》等相关文件,实施方案明确了三大平台建设的工作任务、工作步骤、完成时限和工作要求。三个《实施细则》对案件信息录入做出了规范,明确了案件信息公开的具体内容、范围、操作规范和责任追究办法。
《陕西法院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实施细则》规定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将对执行案件受理、财产查控、移送评估、移送拍卖、案款支付、执行结案等实施全过程进行公开,方便当事人获取执行立案、人员、程序变更、财产处置、结案信息、款项分配及终结执行程序、暂缓执行、中止执行等信息。对未结执行实施案件的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出境被执行人名单、限制招投标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被执行人名单等五种不履行判决义务的被执行人信息进行公开,方便公众根据被执行人的姓名或名称、身份证号码或组织机构代码进行查询。
省高院要求,全省各级法院都要把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确保工作落实。目前,全省法院已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要求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开展裁判文书公布工作,并完成了案件审判流程查询系统软件开发工作,建成网上诉讼综合服务平台“陕西法院公众服务网”已投入试运行;同时,全省法院统一的执行案件内网查控系统与公众服务平台的交互对接也于3月底完成;全省法院自3月1日起新受理案件必须实时同步录入案件流程信息,5月1日起当事人凭密码可在陕西法院公众服务网上查询相关案件信息;庭审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也正在有序推进,全省各级法院也将对在当地有重大影响、社会公众关注度高的案件进行庭审直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