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人大:交通事故引纠纷,法理人情促和解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6-09-04 09:27:49 阅读量:

近年来,白河县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与县人民法院协同创新打造“人大代表联络站+法官工作室”融合平台。通过“群众说事情、人大代表讲道理、法官讲法律”的“一说两讲”解纷机制,将人大监督的“柔性优势”与司法审判的“专业权威”深度融合,推动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截至目前,全县11个人大代表中心联络站实现法官工作室全覆盖,累计化解基层矛盾纠纷600余件,真正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2025年12月14日清晨,白河县冷厚路上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被告柴某雇佣的原告熊某在整理柴火返程途中,搭乘被告方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行至宋家镇中心小学附近时车辆失控,撞向被告万某停靠在路边的轻型栏板货车,导致熊某与同乘人员陈某受伤,两车受损。

交警部门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后,赔偿环节却陷入僵局。熊某认为自己是提供劳务途中受伤,雇主柴某和驾驶员方某应承担责任;方某觉得自己是好意搭乘,出于乡亲情谊帮忙,不应承担全部责任;万某则认为自己的车合规停放,不应“躺枪”。三方各执一词,熊某遂将三方共同诉至白河法院。

这起案件看似是简单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实则交织着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好意同乘、侵权责任等多种法律关系。如果机械判决,不仅审理周期长,还可能因执行问题导致邻里反目。

宋家镇人大主席团联合镇村干部、熟悉情况的人大代表、驻站法官组成调解专班,运用“一说两讲”机制进行调解。法官将复杂法律关系条分缕析:“根据《民法典》,方某驾驶车辆发生事故负主要责任,万某违规停车负次要责任,柴某作为接受劳务一方需承担相应责任。同时,熊某属于无偿搭乘,应当减轻方某的部分赔偿责任。”

随后,人大代表和镇村干部语重心长地劝说:“大家都是低头不见抬头见的乡里乡亲,方某好心好意载你们,出了事心里也不好受。如果闹上法庭,以后村里谁还敢搭把手?”“远亲不如近邻,不如各退一步,日子才能过得顺心。”

“法理+人情”的双重攻势让气氛缓和下来。法官趁热打铁逐项计算赔偿金额,人大代表在一旁安抚情绪、引导互谅。最终,四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书面调解协议:方某、柴某、万某按责任比例分别赔偿,部分款项当场给付。熊某拿到急需的医疗费,方某不用背负沉重赔偿包袱,万某感慨:“没想到人大代表和法官这么通情达理,这钱我赔得心服口服。”一场涉及多方的复杂纠纷,在诉前画上圆满句号。


作者:贺余环

编辑:许沥心

责编:志 寿

审核: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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