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学习】聚焦“三个管理”,赋能办案质效提升—— 刑事检察视角下的实践与探索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5-09-11 09:39:53 阅读量:

最高人民检察院应勇检察长指出:“高质效案件是办出来的,也离不开科学管理。检察案件管理、质量管理、业务管理要真正关注并推动落实到每一个案件、每一个环节。作为一名检察官,深知案件办理质效直接关乎社会法治秩序、被害人权益保障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而强化案件、质量、业务这“三个管理”,不仅是加快推进新时代检察业务管理现代化的内在要求,更是实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重要保障。本文主要以刑事检察为视角,探索如何聚焦三个管理,赋能刑事办案质效提升。

一、案件精细化管理:刑事检察的 “质量基石”。案件管理是刑事检察工作的起点,也是保障办案质效的基础。过去,刑事案件卷宗移送刑事部门时,常出现材料缺失、证据形式不规范等问题,导致办案起点就陷入混乱。

(一)案件受理 “标准化”。制定刑事案件受理标准化清单,明确各类案件证据材料的 “准入门槛”。在受理经济犯罪案件时,要求侦查机关必须提供犯罪嫌疑人银行流水、公司账目等完整财务资料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以及经核实的被害人陈述与证人证言;受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要求侦查机关必须提供未成年讯问同步录音录像等等。不符合标准的案件,案件管理部门当场出具补充材料告知书,详细列明需补充内容。这既避免了检察官后续频繁退查补证,又确保案件进入审查起诉环节时,证据体系完整、扎实。

(二)流程监控 “实时化”。利用案件管理系统,为刑事案件设置全流程 “时间刻度”。案件分配到刑事检察官手中那一刻起,系统自动倒计时审查起诉期限。检察官每日登录系统,待办案件进度一目了然。一旦案件临近审查期限届满前三日,系统自动弹出红色预警窗口,如同闹钟般提醒检察官加快办案节奏。同时,对审查起诉环节中的退查、延期等程序性操作,系统严格管控审批流程,要求检察官详细填写理由,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逐级审批,防止程序空转。

(三)质量评查 “深度化”。每月开展案件质量交叉评查,从其他基层检察院抽调资深刑事人与本院业务骨干组成评查小组。依据质量评查标准,不放过案件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文书制作等任何一个环节。通过这种红脸出汗式的评查,倒逼刑事检察官提升办案质量。对评查中发现的普遍性、典型性问题,深入剖析问题根源,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确保评查发现问题能够及时整改到位。对评查中发现的优秀办案经验进行推广,促进检察官之间的经验交流和业务提升。通过对刑事案件质量的深度评查,及时发现办案过程中的问题和不足,加强检察官对办案质量的重视,提升办案水平。

二、质量精准化管理:刑事检察的 “核心驱动”。质量是刑事检察工作的生命线,精准化质量管理能够确保每一起案件经得起法律和事实的检验。

(一)证据审查 “专业化”。针对不同类型的案件,组建专业办案团队,提升证据审查的专业化水平。如在经济犯罪、知识产权犯罪等领域,选派具有相关专业背景和丰富办案经验的检察官组成专业团队。深入研究专业领域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常见犯罪手段,精准把握证据的证明标准和采信规则。在办理涉税案件时,通过对海量账目、报表进行细致审查,邀请税务专家进行辅助审查,成功锁定犯罪嫌疑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关键证据,为案件的定罪量刑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事实认定 “精细化”。对案件事实进行全面、细致的审查,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如在审查一起故意杀人案时,检察官不仅仔细审查现场勘查笔录、尸检报告等直接证据,还对犯罪嫌疑人的通话记录、行踪轨迹等间接证据进行深入分析。通过对这些细节证据的精细化审查,构建起完整的证据链条,准确还原了案件事实,确保对犯罪嫌疑人的准确定罪。通过对案件事实的精细化认定,能够确保办案质量,为公正司法鉴定坚实的基础。

(三)法律适用 “精准化”。加强对法律适用的研究和指导,确保每一起案件的法律适用准确无误。在办理新型犯罪案件时,积极组织检察官开展专题研讨,通过集中研讨,检察官们可以分享办案经验,交流对新型犯罪特点、法律适用难点等问题的看法,从而拓宽思路共同攻克难题。同时,邀请专家学者进行讲座,从理论前沿和实践经验的双重调度,深入剖析法律适用的疑难问题,为检察官们提供专业的指导和权威的解读。建立常态化的沟通协调机制,加强与公安机关、审判机关等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及时就法律适用问题进行会商,形成共识,确保执法司法标准的统一。

三、业务科学化管理:刑事检察的 “拓展引擎”。业务管理是提升刑事工作质效的重要保障,科学化的业务管理能够激发检察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推动刑事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一)团队协作 “高效化”。深入推行办案团队“功能化”,针对不同案件类别,组建相对固定的专办团队,使检察官在长期办理同类案件中积累经验、提升技能,成为某一领域的行家里手,从而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在团队协作的框架下,建立“动态调配”机制,根据案件的轻重缓急、复杂程度,灵活调配团队成员的精力和实践,确保重点案件、疑难案件得到优先办理,同时避免资源的闲置和浪费。强化团队协作的“沟通”环节,定期召开团队会议,及时沟通案件办理进展,共同研究解决出现的问题,确保团队成员之间信息畅通、行动一致。

(二)培训学习 “常态化”。建立常态化的业务培训学习机制,不断提升检察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定期组织检察官参加各类业务培训、研讨会等活动,学习先进的办案理念和经验。鼓励检察官自主学习,支持他们参加学历教育、专业培训等。在学习培训的过程中,注重将所学知识与实际工作相结合,通过案例研讨、模拟法庭等形式,提高检察官的实践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另外,还要拓展培训的深度,邀请法学专家、资深法官等专业人士为检察官授课,深入讲解法律理论的前言问题和实务操作中的重难点问题,拓宽检察官的法律视野和思维方式。要创新培训的形式,利用线上学习平台,为检察官提供丰富的课程资源,方便在工作之余自主学习,开展检察官小课堂活动,由业务骨干轮流授课,分享自己的办案经验和专业知识,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

(三)绩效考核 “科学化”。完善绩效考核制度,科学设定考核指标,将办案质量、效率、效果等纳入考核范围,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激励作用。在考核指标的设定上,注重突出办案质量的核心地位,同时兼顾办案效率和效果。对在办案中取得突出成绩的检察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办案质量不高、效率低下的检察官进行批评和督促整改。通过科学的绩效考核,激发了检察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了刑事工作的全面发展。同时,建立绩效考核的动态调整机制,确保考核制度的科学性和适应性,引导检察官树立正确的办案理念,促进检察官不断提升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在刑事检察工作中,强化案件管理、质量管理与业务管理是提升办案质效的关键所在。在案件管理方面,要建立“全流程监管”机制,对案件从受理到办结的各个环节进行实时监控,及时发现并解决办案流程中的问题和风险点,确保案件办理的规范性和高效性。在质量管理层面,要深化“质量评查”工作,不仅局限于定期评查,还要开展专项评查、重点评查等多种形式,针对不同类型案件、不同业务部门进行有针对性的质量评估,精准发现质量问题,推动办案质量的持续提升。在业务管理上,要强化“业务数据分析”,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对办案数据进行深度挖掘和分析,通过数据反映的规律和趋势,为业务决策、资源调配等提供科学依据。

同时,要加强与其他司法机关的协作配合,建立信息共享、联席会议等机制,形成打击犯罪的合力,共同应对刑事司法领域的挑战。此外,还应注重“人才梯队建设”,通过内部培训、外部交流、实践锻炼等多种方式,培养一批既精通法律又熟悉技术、既擅长办案又具备管理能力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这些人才将成为推动刑事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中坚力量,为“三个管理”的深化实施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不断推进“三个管理”的创新与发展,切实肩负起维护司法公正、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神圣使命。


供稿:山阳检察

作者:毛翠玲

编辑:许沥心

责编:马宁

审核: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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