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制日报 时间:2015-08-06 15:45:03 阅读量:
王辉忠(浙江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加强社会风险防控是世界各国面临的共同课题。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考察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干在实处永无止境,走在前列要谋新篇”的要求,深化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推进年活动,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进一步提升社会风险防控能力,着力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六个转变:
一是基层社会治理视角要从封闭向开放转变。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基层社会治理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特别是大规模的人员、资源、信息、资本快速流动,加速了风险传播,各种可预见的和不可预见的、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的风险层出不穷,增加了基层社会治理难度。这就要求我们既要积极借鉴国外先进的基层社会治理理念,不断加强同社会的有效沟通;又要提高敏感性,主动防范经济全球化带来的各种社会风险和政治风险。
二是基层社会治理手段要从粗放向精细转变。网格化管理实质上是一种精细化管理,设置网格的目的是建立实现基层有效治理的平台,消除基层社会管理与服务的空白地带,满足基层群众日益提高的多样化服务需求,应对基层日益繁多的管理任务。有了这样一个平台,基层社会治理的文章就要做深做透,不能点到即止、大而化之。基层社会治理就是要抓小抓细抓具体,要从小中见功夫,从细中见精神,从具体中求实效。要坚持网格与网络相结合、网上与网下相同步、线上与线下相联动,扩大基层综治组织和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的有效覆盖,提高基层社会治理的精细化水平。
三是基层社会治理机制要从分割向统筹转变。基层社会是一个整体,治理机制应该统筹设计,治理资源应该统筹配置,而不能以邻为壑、画地为牢。在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中,政法委要强化综合体意识,进一步统筹资源、整合力量,健全机制、加强协作。要善于运用科技信息化手段,加快构建纵向贯通、横向集成、共享共用、安全可靠的平安建设信息化综合平台,努力实现网络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共用。要本着常态、共享、联动、共赢的原则,完善区域联动机制,携手应对日趋复杂的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跨区域问题,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整体水平。
四是基层社会治理重点要从注重维稳向注重维权转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维权是维稳的基础,维稳的实质是维权。要正确处理好维稳与维权的关系,对涉及维权的维稳问题,首先要把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解决好。要乐见群众用法、支持群众用法,把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根本任务,把引导人民群众依法表达诉求作为重要内容,以理性合法方式表达诉求、维护权益,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切实防止因为维权而产生的维稳问题。
五是基层社会治理参与主体要从一元向多元转变。要始终不渝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加强党委领导,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特别是要善于借助外力、外脑,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力度,充分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发展壮大平安志愿者、社区工作者、群防群治队伍等专业化、职业化、社会化力量,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格局。
六是基层社会治理体系要从直线型向立体化转变。传统的基层社会治理以“管治”为主,是自上而下的纵向管理、垂直管理,由此带来“横不到边、纵不到底”的管理空白和漏洞很多。为此,迫切需要把完善制度体系、重构价值体系、创新组织体系统一起来,形成法治、德治、自治“三位一体”的新型基层社会治理体系。近年来,嘉兴一些地方在全省率先全面推行“三治融合”的乡村治理新模式,形成了“大事一起干、好坏大家判、事事有人管”的乡村治理新格局,其经验值得总结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