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涉嫌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在杭州如何找律师?

来源: 时间:2026-10-29 17:31:17 阅读量:

家人因涉嫌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被调查或拘留,家属常会遇到一个难题:通知书上的罪名看得懂每个字,却不知道案件究竟与账号权限、程序代码还是数据获取有关。尤其当家人是技术人员,公司里还有多人参与时,更难判断他具体做了什么。

找律师时,可以先看两方面:一是是否熟悉刑事案件的会见、证据审查和辩护程序;二是能否把系统授权、数据来源和个人工作内容问清楚。家属第一次咨询,不必先把技术问题解释完整,可以从现有材料和已经知道的工作情况说起。

一、家人被调查后,先弄清案件进行到哪一步

1. 先看文书,再确认办案单位和人员状态

“被警方带走”不等于一定已经刑事拘留。如果收到拘留通知书,可以先看涉嫌罪名、作出拘留决定的时间、办案单位和羁押地点。暂时没有书面材料时,记录通知人的单位、电话和告知内容,向办案机关核实。

如果是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自第一次被讯问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其在押期间,监护人、近亲属也可以代为委托。家属不必等到案情全部清楚再去咨询,可以先带上已有文书和身份、亲属关系材料,与律所核对手续。〔《刑事诉讼法》第34、108条〕

2. 律师会见和阅卷分别能做什么?

侦查期间,律师可以依法会见当事人,了解其对工作内容、账号使用、数据获取经过的陈述,提供法律帮助,也可以向侦查机关了解涉嫌罪名和有关情况、提出意见。会见后,家属可以与律师沟通哪些情况已经了解、哪些还需进一步核实。

会见与阅卷是不同的程序。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依法查阅、摘抄、复制案卷材料。之后,律师才能结合取得的卷宗进一步审查电子数据及其他证据。〔《刑事诉讼法》第38—40条〕

二、这类案件,律师会重点了解哪些技术事实?

对于家属来说,不需要先弄懂所有代码和术语。咨询时可以先围绕以下问题,说明自己知道的内容和信息来源:

1、系统和权限:当事人使用的是公司内部系统、客户系统还是其他平台?账号由谁开通,可以访问哪些功能?有没有岗位授权、合作协议或变更记录?

2、数据从哪里来:争议涉及系统中存储、处理或传输的什么数据?是身份认证信息、业务数据,还是其他内容?律师需要区分数据类型和取得方式。

3、当事人做了什么:是编写程序、配置任务、执行操作、查看结果,还是由其他人决定目标和用途?具体工作时间、任务来源和个人权限都值得核对。

4、数据和资金如何统计:数据数量、账号数量和款项来源分别是什么?同一信息是否重复、统计口径是什么?公司营业收入、项目款和个人实际所得,也要分别核实。

5、电子证据如何形成:日志、聊天记录、源代码、鉴定意见等由谁提供、怎样提取和保存,是否能够相互印证?

《刑法》第285条第2款涉及违反国家规定,以侵入系统或者其他技术手段获取数据、或者非法控制系统且情节严重的情形。律师需要结合具体行为、权限和证据判断法律适用。〔《刑法》第285条〕

例如,2011年两高司法解释对身份认证信息区分了不同类型:获取支付结算、证券交易等网络金融服务的身份认证信息10组以上,或获取其他身份认证信息500组以上,分别属于该解释列明的“情节严重”情形。解释还列有“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或者造成经济损失1万元以上”等情形,以及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其中“身份认证信息”包括用于确认操作权限的账号、口令、密码、数字证书等。不能把“500组”直接等同于任意500条普通数据。〔法释〔2011〕19号第1、11条〕

关于电子数据,律师在相应阶段可以关注收集提取的记录、数据清单、完整性校验和来源等问题。家属如果持有劳动合同、岗位说明、授权文件或合法持有的工作沟通记录,可以先说明来源,交给律师判断与案件的关联。〔《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收集提取和审查判断电子数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4、23条〕

一个相关的杭州案件:律师怎样梳理个人作用?

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叶斌律师承办过一起计算机信息系统相关案件。案件当时涉及的是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与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属于不同的法律问题,但律师对个人岗位和实际作用的梳理,对家属理解技术类案件有参考价值。

案情:2016年11月8日,冯某因涉嫌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被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区分局刑事拘留。其家属委托叶斌律师介入,案件当时已进入检察院审查逮捕阶段。

律师工作:辩护律师围绕案件是否属于单位犯罪、冯某在公司中的岗位和所起作用提出意见,并结合其是否个人获利、相关系统运行情况及取保候审条件,与办案机关沟通。这些是律师就该案提出的辩护意见。

处理结果:2016年12月14日,冯某获准取保候审。

在技术类案件中,家属咨询时也可以请律师重点了解:项目由谁安排、当事人实际负责哪一部分、他对相关用途了解多少,以及这些情况有哪些材料可以说明。

三、找有相关经验的律师,怎样判断和沟通?

先看律师能否把技术问题转化为法律问题

家属可以请律师结合类似案件,说明自己在哪个阶段介入,接触过哪些电子数据,如何核实系统权限、数据来源和当事人的个人工作。再介绍眼前案件,请律师说说准备先了解哪些问题、哪些需要等阅卷后进一步核实。

例如,面对“他只是写代码”的情况,可以继续问:写的是哪部分代码?由谁提出需求?代码实际怎样运行?当事人的权限来自哪里?这些问题能帮助律师把笼统的岗位称谓,拆解成需要查证的事实。

再确认实际承办人、工作范围和费用

1、谁实际负责:哪位律师会见、谁负责后续沟通,团队如何分工?

2、现在做什么:本次委托是否包括会见、向办案机关了解情况、提出法律意见或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3、技术材料如何处理:岗位说明、权限记录或其他材料由谁整理,律师会从哪些角度进行审查?

4、费用包含哪些阶段:侦查、审查起诉或审判阶段是否分别约定,何时反馈工作进展?

向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咨询时,可以先说明办案单位、采取措施的时间,以及家人从事的岗位和家属已知的项目情况,再与律师商量是否先安排会见、哪些材料适合提交。

四、常见问答(Q&A)

Q:家人只是程序员,没有参与管理,是否就不会被追责?

A:要了解他实际开发、配置或使用了什么,是否知道项目用途,以及其权限、指令来源和参与程度。岗位名称可以作为了解工作内容的起点,仍需结合证据判断个人行为。

Q:公司有权限访问系统,员工获取数据就一定有授权吗?

A:需要看授权主体、授权范围、用途、时间以及员工实际操作。公司可以访问某个系统,并不自动说明员工对所有数据和用途都有同样权限;具体仍要结合合同、权限记录和工作安排核实。

Q:案件说有几万条数据,是不是按数据总条数直接算?

A:应先确认是什么数据、统计方式是什么,以及数据是否重复。司法解释中的10组和500组,针对的是不同类型的身份认证信息;具体数额及其他情形需按对应规则和证据判断。〔法释〔2011〕19号第1、11条〕

Q:家人被刑事拘留后,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吗?

A:可以由律师结合可能判处的刑罚、社会危险性等法定条件评估并依法提出申请。家属可以请律师说明已知事实、申请理由和还需要准备的材料。〔《刑事诉讼法》第67条〕

Q:电脑或手机已被扣押,家属还能准备什么?

A:可以整理自己合法持有的劳动合同、岗位说明、项目安排、授权文件和相关沟通材料,注明来源与时间,交给律师了解。已有材料应保持完整,不要删除、篡改记录,也不要试图登录他人系统获取材料。〔《刑事诉讼法》第44条〕

涉及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信息系统,或者其他相关罪名的,应结合具体情况另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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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贾珮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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