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榆林市公安局经开分局 时间:2026-03-24 21:59:30 阅读量:
为持续推进榆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维护辖区社会治安和谐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即日起,榆林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公开向社会征集“村霸”“乡霸”“沙霸”“矿霸”“街霸”“市霸”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利用家族、宗族势力,在农村地区横行乡里、称霸一方,采取暴力、“软暴力”等手段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类黑恶势力。
(二)干扰破坏农村基层换届选举、干扰基层组织工作、妨碍基层干部行使职权、危害基层干部人身安全、在乡镇范围内公然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欺压群众、侵害集体利益的“乡霸”类黑恶势力。
(三)破坏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领域生态环境,纠集社会闲散人员、前科劣迹人员,实施非法占地、滥开滥采、恶意竞标、暴力围标、征地强拆、强揽工程、煽动闹事等“沙霸”“矿霸”类黑恶势力。
(四)在城区街道、商业街区、农贸市场、建筑材料市场等公共场所或城乡接合部、流动人口聚集地,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强拿硬要、称王称霸破坏地方治安秩序,拉拢利用、操纵控制、组织未成年人进行有偿陪侍、故意伤害、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或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的“市霸”、“街霸”类黑恶势力。
(五)利用信息网络实施恶意索赔、负面舆情敲诈、软暴力催收、裸聊敲诈、色情敲诈、网络套路贷、网络水军滋事、网络暴力传销等涉网类黑恶势力。
(六)其他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及涉黑涉恶在逃人员线索。
二、注意事项
(一)举报人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应包含被举报人的姓名(绰号)、主要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对于虚构、夸大、捏造事实诬陷他人及借举报名义对他人诬告的行为,公安机关将追究法律责任。
(二)对提供线索协助公安机关查处黑恶势力且符合奖励条件的,公安机关将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奖励。
(三)公安机关将严格执行保密和保护措施,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举报人实施打击报复的,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从严惩处。
三、举报方式
(一)电话举报: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热线:12337或拨打榆林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扫黑办:0912-8491110。
(二)电子邮箱举报:18992255110@163.com。
(三)信函举报:陕西省榆林市榆林经济技术开发区(榆神工业区)清水工业园区公安经开分局,榆林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主楼南侧刑事侦查大队102室(收),邮政编码:719302。
(四)当面举报:榆林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主楼南侧刑事侦查大队102室。
(五)网络举报方式:
1、网址:http://shce.12337.gov.cn/pcweb/index.aspx或搜索全国扫黑办智能化举报平台进行举报。
2、网址:cyberpolice.mps.gov.cn公安部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浏览器输入网址如实提供“网络水军”违法犯罪线索进行举报。
特此通告。
榆林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6年3月24日
来源:榆林市公安局经开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