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6-09-28 09:18:18 阅读量:
9月23日,西安莲湖法院庙后街法庭围绕今年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周“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奋进伟大复兴征程”的主题,结合“莲法红石榴”党建品牌创建,在辖区钟鼓楼广场开展《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宣传普法活动。
《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规定,“每年9月第四周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周,国家通过多种形式集中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活动”。作为《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施行后的首个宣传周,本次活动意义特殊、主题鲜明。宣传现场,法院干警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普法答疑等方式,向群众普及民族团结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倡导各族群众争做祖国守护者、中华文化传承者、民族交融推动者、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者,引导群众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守护国家统一。
近年来,莲湖法院始终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融入司法履职全过程。下一步,我院将持续以法治力量护航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常态化开展基层普法宣传,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不断夯实辖区团结和睦、平安稳定的法治基石。
编辑:许沥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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